首页 期刊 淡水渔业 陕西省养殖水产品重金属含量状况调查及评价 【正文】

陕西省养殖水产品重金属含量状况调查及评价

作者:田强兵; 任惠丽; 侯淑敏; 杨元昊 陕西省水产研究所; 西安710086
水产品   重金属   评价   综合污染指数  

摘要:2014年至2015年,在陕西省的西安市、渭南市、宝鸡市、汉中市、安康市、榆林市和铜川市采集草鱼、鲤、鲫、鲢、鳙、罗非鱼、乌鳢、俄罗斯鲟、鲶、虹鳟和大鲵等11个水产品品种共计274份样品,分别检测Zn、Cu、Hg、As、Cd和Pb 6种重金属(含类金属As)含量。这6种重金属元素在不同水产品肌肉中残留量分别为2.49-25.15、0.1L-2.15、0.000 15L-0.364 3、0.01L-0.161 9、0.000 1L-0.031 5和0.002 5-0.4 mg/kg(鲜重)。6种重金属在11种水产品中的平均含量均低于我国限量标准,综合污染指数等级为Ⅳ级,污染程度属无污染,重金属含量总体状况良好。不同养殖品种间重金属的含量水平有一定差异,大鲵体内Zn的含量水平最高,其次为鲤、鲫、鲶及罗非鱼;鲫体内Cu的含量水平显著高于其它鱼类,其次为鲤;Hg在乌鳢体内含量水平明显较高,其次为大鲵、鲢、鳙和俄罗斯鲟;As在虹鳟体内含量水平最高,其次为俄罗斯鲟和鲢。Cd和Pb的含量在11种水产品间无明显差异。分析结果表明陕西省养殖水产品重金属含量目前虹鳟、俄罗斯鲟、鲢和鳙重金属综合污染指数相对较高,潜在污染风险相对较大,重金属指标中As和Hg的潜在污染风险相对较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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